一、背景:
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,我国跨地区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多,他们已经成为国民财富的重要创造者。但不容忽视的是,流动妇女在其所居住城市社会中是边缘化的社会阶层,属于弱势群体,其生存环境、生活质量、就业、婚姻、生育、教育、权益等一系列问题,都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高度的关注,让她们既能成为所居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,又能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。
二、宗旨:
以“服务即管理”的理念,坚持以人为本,按照对流动妇女“公平对待、合理引导、完善管理、搞好服务”。为流动妇女提供一个学习知识、维护权益、促进交流、提高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平台,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。
三、标准:
每个“流动妇女平安之家”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是“一开通、五建立”即开通一部咨询电话、建立一个学习课堂、一个阅览室、一个健身角、一个聊天室、一个信息平台(包括一台电脑、一台电视、一套音响);五个工作制度,即联系制度、宣传制度、培训制度、服务制度、活动制度。
四、资助标准:
每个平安之家需3万元人民币
五、目 标:
截止到2008年底,在全国共创建300个流动妇女平安之家。
六、开展情况:
“流动妇女平安之家”创建活动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首先确定在北京市首先挂牌建立10个“流动妇女平安之家”, 总结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、易于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经验,之后向全国推广。 截止到2008年10月,已发展到遍布北京、福建等地159个,覆盖流动妇女100万余人。预计今年年底在贵州、湖南、等省再建立75个流动妇女平安之家。